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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欲增产值 还需税收再送一程

1999-11-28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赵鹏 通讯员邵兵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赵鹏通讯员邵兵)随着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减缓,社会就业矛盾日趋突出,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当前,中小企业遇到的最突出困难是资金不足,特别是流动资金不足,借贷无门。但随着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制定的诸多有针对性的政策,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改进小企业信贷工作方法,完善信贷管理体制,积极支持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小企业的技术进步,适当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

我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人士近日在上海表示:将进一步与各地商业银行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服务,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先行一步,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二因素:税负较重,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较之金融服务则略显不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切实转变观念,采取多种措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税收服务”的精神,目前我国应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加速企业折旧;对小企业一定数额的利润再投资实行税收抵免;投资的净资产损失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小企业用于科学技术开发的支出,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抵扣应纳税款;配合近期通过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基于个人投资的企业资产和个人财产很难分清的事实;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以避免重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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